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办法》(校研字〔2022〕110号)《我院导师资格认定条件(试行)》等文件精神,由本人申请,学院材料初评,学院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工作小组专家评审并无记名投票表决,确定了我院本次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名单张贴在学院3楼公示栏内。
公示期为2023年5月11日至5月16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材料以书面形式提交我院339办公室,或研究生导师翱翔服务中心。
咨询及申诉渠道:我院339室、研究生院翱翔导师服务中心西工大友谊校区学舟楼216室
咨询电话:029-88431391 杨 莎、 029-88460398 黄 媛
我院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