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办法》(校研字〔2022〕110号)《我院导师资格认定条件(试行)》等文件精神,由本人申请,经校外专家通讯评审,学院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工作小组专家评审并无记名投票表决,确定了我院本次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名单张贴在学院公示栏内。
公示期为2022年5月16日至5月19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材料以书面形式提交我院339办公室。
联系人:杨莎 联系电话:88431391
我院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