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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方案

2023年03月25日 14:29  点击:

一、复试方式

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

二、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类别

专业及代码

招生计划

已录取推免生人数

剩余

计划

复试

人数

复试分数线

政治/外国语

业务课一/业务课二

总分

学术

0808电气工程

43

17

26

32

50/50

70/70

310

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

94

48

46

59

50/60

80/80

320

0823交通运输工程

7

2

5

1

50/50

70/70

310

专业

085406控制工程

45

28

17

23

55/55

90/85

330

085407仪器仪表工程

8

6

2

2

50/50

70/70

310

085410人工智能

32

18

14

15

50/50

70/70

310

085510机器人工程

14

8

6

5

50/50

70/70

310

085801电气工程

54

28

26

14

50/50

70/70

310

086102道路交通运输

14

2

12

0

50/50

70/70

310

086104航空交通运输

5

3

2

2

50/50

70/70

310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085410人工智能

1

0

1

1

50/50

70/70

280

三、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相关说明

3月24日

上报复试工作方案

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我院官网公布

3月25日

短信或电话通知所有上线考生

保持手机通信畅通

3月28日15:00-16:00

复试工作线上培训会

面向考生,线上开展复试工作培训会,解读资格审核、复试等流程(腾讯会议)

3月29日14:00-17:00

资格审查、查看专业笔试考场分布

地点:长安校区我院345室(资格审核)

335室公告栏(考场分布)

3月30日10:00-12:00

专业知识笔试

地点:长安校区教学楼

3月30日14:00-17:00

公布面试分组名单

长安校区我院335室公告栏

3月31日-4月1日

专家组面试

地点:长安校区我院各面试分组教室

四、复试资格审查

1.考生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资料: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

(4)网报后未通过学信网学历校验的考生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5)本科成绩单原件;

(6)《2023年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知情承诺书》(附件1),承诺书正文内容打印或手抄均可,本人签字处请务必手签。

2.资格审核流程:

参加复试的考生,于笔试前一天持以上资格审核材料原件前往对应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核。成绩单原件及所有其他材料作为复试材料,不予退还。

五、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专业外语水平考核等。

(一)专业知识笔试

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

考核内容:全面考核考生对学科基础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以及科研能力和水平等。

(二)综合素质面试(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面试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

考核内容: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及培养潜质和创新素质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专业外语水平考核

专业外语水平考核采用面试形式,在综合素质面试中一并进行。全面考核考生的专业外语水平以及听说能力,考核考生外文专业文献的阅读及理解能力。

六、录取工作

1.复试总成绩计算(满分100分)

复试总成绩=专业知识笔试成绩*0.3+综合素质面试成绩*0.4+专业外语水平考核成绩*0.3。

2.录取总成绩计算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分/5*0.5+复试总成绩*0.5。

3.预录取名单公布

按专业招生指标数,根据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公布时间:预录取名单将于复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公布方式:在我院网站-人才培养-研究生教学-招生信息栏进行公示。

4.录取原则

录取按报考专业,根据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政审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复试中认定为违规违纪的不予录取。

2023年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包括全口径照片复查、证件复查、档案复查、资格复查、户籍复查、特殊类加分复查,以及抽样性的专业能力复试复查。

七、考生复试纪律

1.严禁考生出现弄虚作假及替考作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2.复试过程中严禁考生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在学校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严禁将复试相关资料上传网络或提供给相关培训机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八、信息公开

1.按照国家考试信息公开要求,相关信息在学院网站、学院公告栏等进行公示,内容包括:复试录取方案,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等。

2.学院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九、监督与复议

咨询及申诉渠道:

zidonghua311@nwpu.edu.cn,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东祥路1号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339室

咨询电话:029-88431391

十、本方案由我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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