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部分专业一志愿生源不足,现接收调剂,具体通知如下:
一、调剂专业及指标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调剂计划 |
0808 |
电气工程 |
5 |
0823 |
交通运输工程 |
9 |
0858 |
能源动力 |
8 |
0861 |
交通运输 |
12 |
二、调剂要求
根据2022年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调剂考生需全部满足以下条件:
1.调剂生初试成绩需达到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
2.本科所学专业具有航空和航天研究背景;
3.各专业接收的调剂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满足要求 |
一志愿报考专业 |
学术要求 |
分数要求 |
0808 |
电气工程 |
0808电气工程、0858能源动力、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或0854电子信息 |
初试英语科目为201英语(一)、初试数学科目为301数学(一)、初试自命题科目必须为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自命题科目,四单元科目为808电气工程基础或821自动控制原理 |
初试总分不低于340分 |
0823 |
交通运输工程 |
0823交通运输工程、0861交通运输、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或0854电子信息 |
初试英语科目为201英语(一)、初试数学科目为301数学(一)、初试自命题科目必须为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自命题科目,四单元科目为810交通工程学或821自动控制原理 |
初试总分不低于340分 |
0858 |
能源动力 |
0808电气工程、0858能源动力、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或0854电子信息 |
初试英语科目为201英语(一)、初试数学科目为301数学(一)、初试自命题科目必须为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自命题科目,四单元科目为808电气工程基础或821自动控制原理 |
初试总分不低于340分 |
0861 |
交通运输 |
0823交通运输工程、0861交通运输、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或0854电子信息 |
初试英语科目为201英语(一)、初试数学科目为301数学(一)、初试自命题科目必须为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自命题科目,四单元科目为810交通工程学或821自动控制原理 |
初试总分不低于340分 |
三、调剂报名
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请在2022年4月8日22:00-9日10:00期间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报名,同时提交学院要求的材料(一志愿上院线考生院内调剂可不提供),未发送材料或未在调剂服务系中报名均视为报名无效。
报名结束后,学院依据调剂条件,对考生本科专业、初试成绩及其它反映考生综合素质的材料进行审核筛选,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在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并通知考生进行调剂复试。
(一)考生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资料: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
4.网报后未通过学信网学历校验的考生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5.本科成绩单原件;
6.本人签字版的《2022年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知情承诺书》(承诺书正文内容打印或手抄均可,本人签字处请务必手签)
7.近期免冠个人素颜大头照一张,照片要求无美颜、无化妆。
(二)资格审核流程:
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将以上资格审核材料扫描(或拍照)后按顺序排列,整合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为“考生姓名-调剂专业”,于2022年4月10日15:00前通过电子邮件将此文件发送至chenyunjing123@nwpu.edu.cn,邮件主题为“考生姓名—调剂**专业—资格审核材料”。
四、调剂复试
1.复试方式
我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
具体复试方法参阅《我院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方案》。
2.调剂时间
学院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参加复试学生加入调剂复试QQ群组。入群后对学生复试设备等情况进行摸排测试,并通知具体复试时间。
3.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含思想政治考核、专业外语水平考核、专业综合能力考核三部分,每部分按百分制打分。每位考生远程复试总时间不少于25分钟。复试内容顺序及要求如下:
(一)思想政治考核
考核内容:全面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考生的思想意识、政治态度和法纪素养等,考查考生对政治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及运用理论知识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专业外语水平考核
考核内容:全面考核考生的专业外语水平以及听说能力,考核考生外文专业文献的阅读及理解能力。
(三)专业综合能力考核
考核内容:全面考核考生对学科基础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以及科研能力和水平等,同时还注重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4.成绩计算
(1)复试总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思想政治考核成绩*10%+专业外语水平考核成绩*20%+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成绩*70%
(2)录取总成绩计算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分*0.6/5+复试总成绩*0.4
(3)预录取名单公布
按专业招生指标数,根据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政审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复试中认定为违规违纪者不予录取。
公布时间:复试结束后一周内。
公布方式:学院网站公示。
五、信息公开
1.学院按照国家考试信息公开要求和学校“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相关信息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开公示。
2.学校将对拟录取名单公示,公式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六、监督与复议
咨询及申诉渠道:zidonghua311@nwpu.edu.cn
咨询电话:029-88431391 李老师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东祥路1号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339室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我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