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学科
类型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术型 | 080800 | 电气工程 |
081100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082300 | 交通运输工程 |
专业型 (非定向) | 085406 | 控制工程 |
085407 | 仪器仪表工程 |
085410 | 人工智能 |
085510 | 机器人工程 |
085801 | 电气工程 |
086102 | 道路交通运输 |
086104 | 航空交通运输 |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具有下列学位之一的人员:
1.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且满足
(1)相关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人员入学前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符合报名要求;
(3)学位论文进展顺利,并经硕士导师签署预期进展意见;
(4)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研究生第二)在相关专业期刊或者会议上发表至少1篇与硕士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作为主要成员获得科研成果奖励和学科竞赛奖励,或具有其他突出的学术业绩。
2.已获硕士学位并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人员,还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1项;
(2)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1项;
(3)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研究生第二)在相关专业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
(4)参与出版1部与申请学科相关的高水平学术专著;
(5)在工作岗位取得较显著的业绩。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
(四)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的书面推荐意见,其中一位为申请人的硕士导师(该导师如为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亦可),一位为博士意向导师。(如硕士导师和博士意向导师为同一人,还需一名报考学科领域教授的推荐信)。
(五)须征得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六)考生报考前应与所报导师取得联系,了解导师科研方向与招生指标,并征询导师意见。
(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获得学士学位6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已修完与博士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研究生课程(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成绩证明);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完成人)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博士报考专业相关的2篇学术论文;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经我校审核确认已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三、报名流程
(一) 网上报名
考生网报前请仔细阅读《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申请-考核”制考生端操作手册》。考生须于2024年3月12日—3月28日12:00期间登录“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b.nwpu.edu.cn/),进入博士网上报名系统,选择“2024年申请-考核制招生”报名批次,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照片及其他报名材料,提交网报信息,网报资格审核通过后缴纳报名费。
考生需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须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2.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两位教授的推荐信,其中一位为申请人的硕士导师(该导师如为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亦可),一位为博士意向导师。(如硕士导师和博士意向导师为同一人,还需一名报考学科领域教授的推荐信)。
3.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提交本科、硕士学位证书,本科、硕士学历证书,本科、硕士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硕士学位认证报告(获硕士学位方式为非学历教育);应届生需提交本科学位及学历证书、本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硕士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同等学力人员需提交本科学位及学历证书、本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士学位认证报告;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人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应届生需提供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院或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5.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
6.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7.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科技成果奖、学科竞赛等各方面体现科研水平的证明材料(包括论文全文、期刊封面及目录、论文索引证明及中科院分区信息;科技成果奖、竞赛等获奖证书及排名证明等)。
(二) 资格审核
1.学校初审
考生在网报系统上传个人报考材料并提交后,需经学校研招办审核报考资格通过后,方可缴纳报名费。考生需于4月1日9:00后及时登陆博士网报系统查看报考资格审核是否通过,未通过的考生请根据退回原因于4月2日24:00前重新提交报考材料,若再次不通过或逾期未重新提交报考材料则报名无效。所有通过审核的考生须在4月3日12:00前在报名系统完成缴费,缴费成功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
2.邮寄报名材料(材料不全者视为报名无效)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按目录(附后)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其中报名登记表、成绩单和专家推荐信须为原件),于4月7日前邮寄至我院,考生必须确保提交的材料的真实、准确性,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者一经发现将随时被取消录取资格。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请自留备用件。
邮寄方式:顺丰快递
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长安校区我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313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29-88431391
QQ群:533064438(邮寄材料后立即加入)
3.学院对报名材料进行评议
学院组织材料评议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议,重点对学生的学术背景、科研能力、学术潜力、外语、学习成绩等方面进行评议。择优确定参与复试人员的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最终进入复试的学生人数不超过该类当次招生指标数的150%。资格审核通过的名单将在我院官网/研究生教学/招生信息栏公布,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有异议者需在公示期内提出复核申请。
四、综合考核
学院组织不少于五名博士生导师及专职从事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组成考核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其中,同等学力考生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硕士主干课程)。
综合考核内容包括:
(一)思政考核(含心理测试):以面试的形式进行。
考核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等方面。
思政考核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
(二)专业面试:考核申请人英语理解能力、写作能力、听说能力及申请人的专业基础、科研经验、研究计划和学术潜力等。以申请人PPT汇报(10分钟左右)和回答复试专家问题的形式进行。专家根据申请人的面试情况,对其进行综合评分,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五、录取
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总成绩=材料评议分*30%+综合考核成绩*70%。学校将统一对拟录取名单公示,公示10个工作日后正式录取。
六、信息公开
(一)按照国家考试信息公开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相关信息在我院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内容包括:复试录取方案,学科招生人数(学术型博士、非定向类别工程博士),专项班招生人数(定向类别工程博士),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复试总成绩等信息)等。
(二)学校将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七、监督与复议
(一)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督导组,负责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监督检查覆盖复试录取全流程、各环节。
(二)学院设立如下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并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
电话:029-88431391
邮箱:zidonghua311@nwpu.edu.cn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东祥路1号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313室
我院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