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与相关高校校际合作协议,我校将在2021、2022级本科生中选拔优秀学生到合作学校交流学习。为做好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1.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记录;
2.我校本学期一年级、二年级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建筑学三年级也可申请);
3.学业成绩排名在专业前60%;
4.名单公示后无特殊原因,不得退出。
二、申请学校、专业与派出人数
1.吉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的优势专业均可申报(在对方学校官网可查询)。
2.山东大学可申报专业及校区见附件1。
3.预计共派出40人(四所学校每所派出10人)。
三、交流时间
1.山东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为一学年(2023年9月-2024年7月)
2.吉林大学为一学期(2023年9月-2024年1月)
四、申请材料
1.《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本科生境内校际交流申请表》(见附件2);
2. 成绩单;
3. 获奖证书复印件;
注:申请材料一经提交,不再接受修改。
五、申请流程
1.学生报名,填写《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本科生境内校际交流申请表》,连同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于5月23日前交至所在学院。
2.学院负责审核确认学生材料,并于5月26日前将学生个人申请材料交至教务处学籍学位办公室(长安校区启真楼329办公室)。
3.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进行选拔,并与接收学校确认后在教务处网站进行公示。
六、注意事项
1.交流学生外出交流前应结合本校和对方学校的课程计划做好选课计划,填写《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本科生赴境内(外)交流选课计划表》(见附件3),返校后按选课计划进行交流课程成果学分认定。
2.在交流学校的选课、住宿、教材等问题由对方学校负责安排。
3.交流学生需在本校缴纳学费,在交流学校不需缴纳学费,但需按规定缴纳住宿费和教材费等相关费用。
联系人:曹灏诚 李崧维
办公电话:029-88430584
地址:长安校区启真楼329办公室